紫砂花盆 明日要走了,收拾一下阳台上的花盆。该送人的送人,送人都送不掉的,只好让它自生自灭了。 我有一个四方的宜兴紫砂花盆,不仅造型好看,上面的硬笔刻花也很雅。 我得到这个花盆是八三年,到现在已经三十好几年了。几次搬家都没舍得丢掉。 花盆上一面刻的是竹子,一面是梅花。都是紫砂上刻画的上品。
我更喜欢的是一面刻着的改动后的唐诗“掬水月在手,扫花香满衣”十个字。每行两个字,共十行。 这句诗出自唐代于良史的《春山夜月》,“掬水月在手,弄花香满衣。” 原诗如下: 春山多胜事,赏玩夜忘归。
掬水月在手,弄花香满衣。
兴来无远近,欲去惜芳菲。
南望鸣钟处,楼台深翠微。 “弄花香满衣”,改成“扫花香满衣”。“弄”有欣赏赏玩之意;改成“扫”,虽此意尚在,但毕竟韵味减了些。放在花盆上,还是“弄”恰切一些。 玩花,玩紫砂的一个重要部分,也包括对唐诗书法的欣赏。 我爱这个花盆,还有另一层意思。 这个花盆连同里面的一颗龟背竹,是一个在商业部门工作的盆友送的。 在一次盆友聚会的时候,大家觉得很谈得来,渐渐地来往多了。 这个盆友自己觉得文化不高,虽然也很爱好,但说不出道道来。我呢,那时年轻,不会低调。一时高兴,便口没遮拦起来。他一听,觉得我懂,就慢慢地和我做起了朋友。 不过大家毕竟是两个行当的人,共同的东西不多,而且各人都有自己的分内的事情要做,毕竟不可能天天讲养花莳草的事。日子一长,来往就少了。有一天,他特意给我送来了几盆花草,说是要出一趟远差,恐怕一时半刻回不来。 我也没多当回事,他们做商业工作的人,出差是经常的。就说了几句,注意安全,早点回来之类的话。 哪想到,这一别,竟成了永别。 俗话说,隔行如隔山。那时候商业部门是热门行当。我们当教师的是清水衙门,自己要明白自家的身份。人家随便就送点什么给你,我们却没有东西可答谢人家。所以和他来往,就有点高攀的嫌疑。 后来过了好长时间,也不见他来找我,问问几个熟识的人,都说不知道。 又过了好几年,还不见他露面。我见到一个也在商业部门工作的同乡询问,他很吃惊,说,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,你一点都没听说吗? 我很惭愧,这大概是性格使然,再加上职业的关系,这份教师当的,越活越抽抽。只守着自家的这个讲台,外面的事情问得很少,自然知道的也就越来越少了。 原来这个盆友犯了一件大案。 他是有妻室的人,却不该看上另一个女人。两个人背后的苟且之事已经做了不少。他答应那个女人,说要和自己的原配离婚,再和人家结婚。那个女人也答应他了,只是时间拖得太长,迟迟不见动静,人家等不得了,就准备另起炉灶,重新开张。 他一听,不愿意了。严令那个女人不准和别人恋爱结婚,无论如何要再等他一段时间。 后来又过了好久,对方实在等不了了,就决定和别人结婚。他得知确切消息后,就将对方给杀了。 杀人之后,他并没有逃跑,而是主动去有司衙门投案自首。 案情很清楚,杀人偿命,没什么可说的。 我说见到他最后的时间,我那同乡仔细想了一会,说,大概就是那个时候的事。 男女之间的事,很多时候是讲不清的。我这个盆友,样子很和蔼,说话时,笑嘻嘻的。因为他文化不高,我两个在一起的时候,他说得很少。我又是天生不爱讲话的人,所以我两见面,冷场的时候多,但是大家好像都不觉得尴尬。 无论怎么讲,那是也看不出他哪一点像是杀人犯。 事情出来了,他自己的老婆又气又急,以后就得了重病,没到两年就死了。 两个孩子,老大十八岁,老二才十五岁,还在念初中,在本地没法呆了。他自己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,看到孩子的可怜,出手相助,帮忙把他们弄到外地投靠亲戚。 几十年过去了,现在听说两个孩子都在海南安家了。 送给我的两个宜兴紫砂花盆,以前在平房住的时候,叫小偷偷去一个圆的,还剩下一个方形的。打那以后再也舍不得栽花了。刷洗干净放在阳台上,想起来了,就拿出来看看。 盆友不在了,盆友给的花盆还在。 唉,事情怎么会闹成这样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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