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冀州西家庄村 存在三百多年的“李家楼”
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徐家庄乡西家庄村武举人李灵,家中盖有两座楼房。楼房建筑于明朝崇祯年间(1628~~1644年间),1963年,特大洪水时倒塌,存在了300多年。 300多年的楼房,在一个“四合院”的院落内,该院落的建筑是同时建成的。东西宽13.8米,南北长21米。 南和西屋是平房,南屋2间和1个大门洞,大门向南,西屋2间。 北和东是楼房,称为北楼和东楼。它位于村庄原来的中心,如今李常在的房后。 北楼,3间,2层,楼顶起脊,铺瓦。木楼梯在东里间的东北角。 东楼,2间,2层,平顶。木楼梯在外间(北间)的东北角。 两座楼房均为“砖挂面”,即墙外是蓝砖,内侧是土坯。墙厚1.3米。砖是特别烧制的,8斤重(一般的砖4.5至5斤)。坯用5个,每个6寸厚,5个坯是3尺(1米)。 两座楼房的楼顶四周,垒有如长城一样的垛口。 该院落于1963年8月8日(农历6月14日)下午,因特大洪水而倒塌。是全村最后倒的房屋。 在他家大门门楼的上方,悬挂有一块匾,木的,1.5米长,60公分宽,黑色底,书有“报捷”2个金色大字。 这块匾,是明朝末期,真定府(相当于今河北省)送给李灵的。 李灵自幼习武,据传,他有两把大刀,一把120斤,一把80斤。自己练功时,用120斤的,外出演练或者与他人对阵时,用80斤的。这两把大刀,如今70多岁的人都见过。1958年后,不知去向了。 因为他武功高强,在明朝末期,中了武举人后,官府特别赠送了这块匾。 村里人看到,取得功名后,能够受到省里的重视送匾,因此,都特别重视孩子们的读书,孩子们也争相取得功名。此后,在这块匾的激励下,村里出了“3举人18秀才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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