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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发表于《中国网》)
我3个春节没回家
春节,是我国人民的最主要节日。俗语“有钱没钱,回家过年”,是说春节时,在外的人都要回家团聚。
作者一生学习、工作都是在本地河北省冀州市。回忆起来,从离家上学,到参加工作直至退休,近50年来,有3个春节没能回家,是在工作岗位上过的年。很碰巧,这3个春节的年份,尾数都为“7”,分别是1967年、1977年和1987年,相隔都是10年的时间。 1967年,在前薛家寨村过年。1966年冬天,“文化大革命”刚刚开始不久,我初中毕业后,因为“文革”没有能离开学校,被安排到本县码头李公社(今乡镇)前薛家寨村当“工作队”,帮助农民开展“文革”运动。临近1967年春节时,接到上级通知:“过‘革命化’春节,一律不放假回家,在岗位过年。”当时,我仅仅17岁,是多么想回家过年呀。可是,上级有令,只能服从。 我们当“工作队”,都是到农户家吃“派饭”。春节前,公社通知:“年三十至正月初七,不再吃‘派饭’,工作队自己‘起伙’做饭。” 公社秘书给我们送去了面粉、大米,我们10名工作队员凑钱买了些猪肉、白菜等,借了些炊具。从年三十开始,我们“开伙”做饭。 我们10名学生,都十七八岁,原来大都没有自己做过饭。自己“开伙”做饭,只是会煮大米稀饭。我们先是请老乡帮助,蒸了两锅馒头,后请教学习蒸大米饭、炒白菜等等。年三十下午,大家在一起包饺子,正月初一早上,煮饺子时,因为,我们都从来没有干过,结果,把水饺煮得都破了,成了一锅馄饨、一锅“水饺粥”。 1977年,在枣元公社过年。1976年、1977年时,我在本县枣元公社(今乡镇)担任党委书记兼任革命委员会主任,是公社的党政“第一把手”。虽然,当时我家在农村,家中“上有老,下有小”,平时工作忙,回家很少,但是,我仍然主动提出春节自己不回家,在机关值班。年三十晚上,我掏钱,买了酒和一些罐头、花生米等下酒菜,在我的“宿办室”,请春节值班的公社直属单位负责人一同过的除夕。 1987年,在县委机关过年。1986年、1987年时,我在冀县县委(今冀州市委),担任办公室副主任、研究室主任。当时,我属于“一头沉”干部,即我是国家干部,家属在农村,是农民。按照惯例,春节值班,安排“双职工”,即夫妻都是国家干部职工的人员,照顾“一头沉”干部不值班,回家过年。1987年春节前,因为干部调整调动,我们县委办公室的主任、副主任缺编人少,还没有配齐,所以,为了工作,我主动提出了春节值班。 腊月二十八下午,我从农村老家,把老伴和孩子接到县城,住在县委机关我的“宿办室”。我老伴把已经准备好过年的肉馅、干粮等也带到机关。 我作为县委办公室副主任、研究室主任,春节值班带班,除去县委机关自身的安全保卫、上传下达工作外,还要检查督促全县各个乡镇、部门的安全保卫、值班情况;还要处理春节期间的来文来电、迎来送往及必要工作。那年正月初二一大早,就接到一位老劳动模范、村党支部书记去世的信息,我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同志和部门,并且与有关领导同志和部门前往安排治丧事宜及吊唁。整个春节假期,天天忙忙碌碌。因为人手少,比平时还要忙和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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