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老眼看窗外 于 2014-7-8 16:11 编辑
五十年代初期,在许多的物品前都加一个洋字,火柴叫洋火,煤油叫洋油,肥皂叫洋碱、自行车叫洋马儿……。 我家住在小城市一个镇的城乡结合部,更是没有见过世面。吃的现在看来到都是健康的绿色食品,穿的就是母亲自己织的很粗糙的土布,用毛蓝的染料一煮,就成了我们的衣料,反正全家周身都是毛蓝色。 偶尔进城,就被那商店里花花绿绿的物品吸引,最让我难以挪步的就是那挂在商店半空,轻轻摇摆、印有花色的洋衫(就是现在的汗衫)。我很想有一件这样的洋衫,让家里掏钱买是根本不可能的,我下决心自己挣钱——割草卖。 那个时候交通不发达,运输靠的是马、牛、骡子。在离我家1公里多的地方,有一个专门买卖草的市场。于是7岁的我就去割草,什么高高的思茅草、贴地的马蹄草…….都成了我的刀下之物。为了脑海中那挥之不去的洋衫,我不拍太阳晒,即使手割破了,自己用嘴吮吮,也继续割。下午就背一背篓草到市场,好在以前我跟姐姐去卖过草,所以大体程序还是清楚。我把背篓放在路边,把最好的草放在上面,眼巴巴的等着那马帮的人来看草,估价、成交。也许是我年龄小、草也好,每次我的草是卖得比较快的。拿着自己劳动得来的几百钱(那时候还是以百为单位,一百就相当于1分),小心翼翼的放在荷包里,回去交给母亲给我保管。我终于凑够了一件洋衫的钱,我跑到镇上选了一件白色有翻领的短袖洋衫,那洋衫的胸前印了一个我特别喜欢的图案——一个端着枪的海军。晚上,我把那洋衫叠得整整齐齐压在枕头下。第二天我就迫不及待的穿着新衣和姐姐到城里去了。一路上我特得意,我的神情显然比图案上的海军还要神气,不少路人在看我,还有人对我指指点点,有的还在笑,我的步伐也有些夸张了。这时,姐姐一把拉着我:“回家!别再丢人现眼了!”我迷茫的看着姐姐,一头雾水“咋了?”“你那是男生穿的衣服!”“唵?”我不再昂首挺胸了,那身材在宽大的洋衫下顿时显得更加瘦小。后来,我上街不再把这件洋衫穿在外面了。但是我在家里还穿,因为它依然可以引来周围小伙伴羡慕的目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