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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年“大人物”17我13。
暑假期间,母亲让我回江南水乡一个小镇的外婆家度假,有关信件的故事便从那时开始 。
虽是小镇,但居住的大多是农户,少有经商人家。外婆家隔壁住着一户打豆腐的,在当地也算是殷实户了,颇受当地人尊重。受尊重的原因不止如此,主要是这户人家有一个正在县城读高中的秀才,乡邻们戏称他“大人物”意寓前途无量的意思。
因为我的父母在异地供职,是干部。我的返乡,引起了小镇上的不少骚动,无论是衣着打扮还是说的一口外乡话,都令小镇上人刮目相看,许多乡里乡亲对我这么一位“小公主”全都奉承着,所到之处,尽皆笑脸和赞誉。可偏偏邻居家那个正在读高中的秀才“大人物”正眼都不瞧我,眼神中对我充满了蔑视。
他的穿着可谓时髦,直到现在还有留在我记忆库里的样子:米黄色的双卡其短西裤,用当时罕见的塑料透明裤带将全棉海魂短汗衫松松的扎在西裤里,梳着城里人的发式。他喜欢躺在竹制的凉椅上,手里总拿着一本书。
“看什么?”我上前搭讪,没有回答。
第二次我又上前问同样的话,只见他将书甩给我,说“你看看是什么书?”我接手一看,傻眼了,弯弯曲曲,尽是外文(后来知道是俄语),原来是“天书”。我满脸通红,逃开了,自后再也不与他答话。
一个闷热的傍晚,我坐在外婆屋后的深河边,看许多小伙伴在水里嬉戏,冷不丁被人突然拉下了水,我来不及喊叫,已经呛了好几口水,在水中,我本能的紧闭双眼,满脑空白,等我被提出水面时,只见许多小伙伴都在对我挤眼鬼笑,那位“大人物”也在旁边看着我,眼光不再冷漠,似乎有一点点焦灼。
事后才知,小伙伴们不知我是旱鸭子,其中一人扎在水里将我猛丁拉下水闹着玩,后“大人物”见我久不露头,才下河将我捞起。
因为这事,外婆带我专程去隔壁人家道谢,我被强迫说出了“谢谢哥哥”。后外婆又请他全家人来吃饭,算是答谢他的救命之恩,他带来了书,不是看不懂的外文,而是冰心与石真合译《泰戈尔选集.诗集》 说是给我看的。(其实我根本就看不懂的) 。
我们在这次事件后,居然拉近了距离,整个暑期,他给我讲了许多我听不懂的故事,江南的夏夜人们大都在室外放张竹床睡到天亮。也就是那些个夏夜,“大人物”让我明白了什么是“银河系”、“牛郎星”、“织女星”以及它们的位置和相关传说。也是在那个夏天,“大人物”教会了我怎样杀像棋。在我们的博奕中,我老是被杀得落花流水而哭鼻子。这时的“大人物”会坏坏的笑,然后在他的裤袋里摸出几个熟菱角塞给我,算是他的另一种输法。那粉粉的口感至今还觉得好吃的不得了。开学了,他选择的是15里水路给我送行(也有旱路可以乘车),在码头,我接受了他的一副陶瓷象棋和一些带有香水味的小图片。
开学没多久,校传达室交给我人生的第一封信,就是那位秀才哥哥寄来的,口气象一位长者。
我们就是被这些熟悉的字体牵扯着。从他的来信中,他叙说着他在学校所有的故事(包括接到我的信件时同寝室学友的嘲笑,以及他如何舌战群儒的骄傲)直到有一天,他信中提起他被省城大学录取,告诉了新的通信地址。
就在他大学2年级,我觉着自己盼信的心情起了变化,老望传达室跑,信的内容从向家长汇报式转到注意起文字修饰了,他的来信也更加暧昧起来。直到一个星期六的晚上由于不上晚自习,我躲在家中书房里写信,被无意撞进来的母亲发现,当场撕毁了没有完成的信件,并且狠揍了我一顿,扬言从此断了哪怕邮票面值(8分)的现金供给,且任何假期都不准我回那个故乡的小镇。
就这样,竞因无邮资来源而永远与他断了联系。
尽管我们的通信终于夭折。但是由此我却喜欢上了写信,我喜爱那份悠缓的倾诉,喜欢那种用古老的方式与友人交换情感 。
我更爱读手写信,读信就是读历史。在这生命的末班车里,我常常拿出一叠叠信件来读,最早是学生时期的信件,含蓄而又朦胧。再是青年时的恋爱信大部分用钢笔蘸蜜写的好甜好甜,还有就是离家时父母的来信,不泛关爱与庭训......。它们在我手中无序地展开,有一种置于时光遂道的感觉。
手写的信是世界上最令人亲近和感动的文体,它对阅信人的作用接近于永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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